中新網呼和浩特5月8日電 (記者 烏婭娜)在內蒙古自治區,為優化營商環境,包頭市制定了“兩個100條”政策,建立健全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鄂爾多斯市出臺建設最優營商環境行動方案“500條”;興安盟提出400條落實舉措,逐項確定了目標任務、完成時限、包聯領導....。.
8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秘書長鄭東波在優化營商環境新聞發布會上如是介紹。
記者了解到,2018年以來,內蒙古先后出臺了優化營商環境1.0、2.0方案。國家營商環境評價結果顯示,內蒙古相關指標大幅提升,納稅、獲得電力等具體做法入選《中國營商環境報告》典型案例。
鄭東波介紹:“內蒙古主動對標國內一流水平,及時研究制定了《以更優營商環境服務市場主體行動方案》(簡稱3.0方案),明確了181項重點任務,更加注重數字政府建設、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公平競爭環境建設和市場主體實際感受,對優化營商環境提出了更高標準和更嚴要求。3.0方案全部完成的時間為2023年底!
方案出臺以來,各項任務有序推進。截至目前,181項任務中各盟市均完成的有6條,完成50%以上的有42條。
此外,內蒙古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系統部署了30項90條優化營商環境新舉措。自治區工信廳制定了優化營商環境服務市場主體工作方案,全力保障和促進工業經濟穩字當頭、穩中有進、提質增效。自治區政務服務局加大區域評估成果共享使用力度,推動各部門發布公示區域評估成果615項,匯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區域評估成果536項。今年以來,已為企業節約成本5000多萬元。(完)